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盲人医疗按摩活动,提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素质,维护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2009年4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出台了《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37 号),明确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属于卫生技术人员,盲人从事医疗按摩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属于国家医学考试的一种,考试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组织。2009年12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及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残联[2009]290号)具体负责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
一、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概括
1.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是评价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是否具有执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的考试。考试分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两个部分。综合笔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
2.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办 1 次。考试时间及考试大纲由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内容
1.综合笔试计算机化考试
考试包含基础医学综合、专业综合和公共科目三个部分,内容以中国残联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大纲》(2018)版“综合笔试大纲”部分为依据,科目内容包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西医学基础、经络腧穴学、实用人体学、内科按摩学、伤科按摩学、妇科按摩学、儿科推拿学、政策法规,共10门考试科目。
2. 实践技能考试
内容以《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大纲》(2018)版“实践技能考试大纲”部分为依据,包含按摩学基础、经络腧穴学、触诊诊断学、内科按摩学、伤科按摩学、妇科按摩学、儿科推拿学,共7门考试科目。实践技能考试是评价盲人考生是否具备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所必须的基本技能的考试。基本技能包括实践操作和思辨能力。考试采用两站式考试的方式,第一站为临床问答,第二站为实践操作。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应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盲人:
1.取得国家承认的正规院校颁发的医疗按摩中等专业(或与推拿按摩相关医学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的。
2.没有相应学历,但2009年9月1日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不满15年的。
四、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的报名分为网页报名系统、手机微信小程序报名系统和现场报名三种方式,报名原则上采用网页报名和手机微信小程序报名。通过网页报名或手机微信小程序报名的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和要求提供必要的报名材料。现场报名由报考人员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从业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各设区市级残联报名,设区的市级残联受理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相关材料。
五、考试合格线的划定
综合笔试总分为 100 分。根据每年考试情况,合格分数线由中国残联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研究确定。实践技能考试包括第一站、第二站考试,总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
六、考试成绩查询
综合笔试计算机化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结束后,在中国残联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公布考试成绩后2周内,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或手机移动端)查询成绩,或通过报名时填录的本考试辖区残联查询。
七、证书发放管理
考试合格证书是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申请从事医疗按摩活动资格的证明文件。考生经考试,综合笔试计算机化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取得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由全国考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制和发放。